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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将陇西县兴兴马铃薯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等13户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行政决定的公告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经查,陇西县兴兴马铃薯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等13户因农民专业合作社未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规定报送年度报告并公示,本局依据《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第十条的规定,作出决定:将未按期报送2022年度报告的13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名单附后)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如不服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行政决定,可在接到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本级人民政府或上级市场监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陇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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